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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际共建 教学一体 双赢发展 南昌市教育局在普通高中学校中启动校际共建试点工作

更新时间 2014-05-12 11:08:36

2014年起,南昌市教育局在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校际共建试点工作。此项工作旨在充分发挥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,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思想、管理水平、教学质量的逐步交融与有效提高,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潜力的深入挖掘,切实推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。

一是实行共建招生。在普通高中招生过程中,设置校际共建班招生志愿,与非重点中学列为同一批次志愿进行划线录取,招收的学生下发该校学籍。

二是建立教学业务一体化机制。共建双方在课程开设、教学计划、教学进度、常规检查、质量检测、集体备课等方面相互沟通、协调一致,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、学分认定、评先评优、各类考试、管理办法等要力求统一程序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要求,集中或分头进行。省重点中学要经常性派出教师到对方学校上课,原则上主要学科每周不少于一次。共建班的主要学科教师原则上由省重点中学派出。部分班级可实行“双班主任制”,共建双方共同开展班级管理。

三是建立教师共同提高机制。共建学校开展大型教研活动时,要积极邀请对方教师参加。以课题为纽带,鼓励两校教师共同开展教科研活动。要组织教师相互听课、评课、上公开课,联合开展校本培训,共同研发和实施校本课程,促进教师共同成长。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,努力促进两校教师资源共享和相互启发。

四是建立学生交流互访机制。经常性组织校际共建学校学生集体参加军训、运动会、艺术节等活动。共建学校要不定期开展学生社团互访、学习经验交流、手拉手互助等活动。可在共建双方学校中选择部分班级结成对子,共同开展研究性学习、社区服务、社会实践活动等,有效增强学生间情感交流。

五是建立家庭教育共建机制。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是做好共建工作、增强共建效果的重要因素。共建双方要通过家长会、座谈会、家教经验报告会等形式,畅通与家长沟通渠道,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,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。

为落实校际共建工作,市教育局要求各试点学校切实提高认识,增强共建工作主动性、创造性,加大研究和推进力度,努力实现共建共荣、双赢发展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保障共建工作可持续开展。进行定期交流互访,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召开会议。切实加强评估考核,总结推广,推动共建工作深入发展。(南昌市教育局 供稿)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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