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我省《实施方案》具体从何时开始实施?

更新时间 2016年10月18日
  我省《实施方案》从2018年起开始实施,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,按照新的办法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,调整统一高考科目,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;2021年开始,基本建立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,形成分类考试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,健全促进公平、科学选才、程序透明、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,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改革,积极探索有利于应用型人才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,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、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“立交桥”。



 
 稿源:省教育考试院 文章作者: 点击数:
返回首页】【关闭






 

本网站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,江西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
地址: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
严禁复制、镜像。备案序号:赣ICP备0500589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