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.改革后我省保留的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?

更新时间 2016年10月18日
  改革后,我省仍保留的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以下几类:(1)烈士子女考生,可加20分;(2)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大军区(含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,可加20分;(3)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,可加10分;(4)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(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)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(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)的少数民族考生,可加5分;(5)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,可加5分。



 
 稿源:省教育考试院 文章作者: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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